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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若干自学考试学生拟作退学处理的公示

时间:[2021-12-08]  来源:


根据主考学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学考试学生学籍管理要求,对长期未报考且学费未缴清的自学考试学生按“自动退学”进行处理,停止对其提供相关助学服务。后期,学生若自愿恢复学习报考的,须由本人向培训与继续教育学院(以下简称继教院)提交书面申请,经核实情况和补充缴清剩余费用后可进行后续学习,学校恢复向其提供助学服务。

经核实,继教院对2016-2017年报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学考试长期未报考且学费未缴清的42人(详见附表名单)拟作“自动退学”处理。因该部分学生难于联系,通过当面直接送达、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“自动退学”处理决定,故通过公示形式对此进行送达。

公示期:2021129日—202217日。公示期内,如有异议,请学生本人与继教院成教部联系。

联系人:张老师,联系电话:027-88756312


附件:2016-2017年报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学考试学生拟作退学处理名单公示


培训与继续教育学院

2021128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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